關于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與第二學期期初工作安排的通知
為確保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與第二學期期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就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要按漳城院教務〔2016〕141號文件關于期末工作的要求,認真做好期末考試(考查)的復習、命題、考試、成績上報、質量分析等工作。
二、各系(部)要做好第二學期教師的任課安排,要求教師要利用假期時間做好第二學期擔任課程的備課與上課計劃,同時做好本學期教學工作總結與科研工作。
三、各系(部)要做好學生寒假離校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在返鄉的途中及寒假期間必須注意交通安全且不得參與違法違規活動,度過一個和諧、快樂、健康的春節;各處(室)、系(部)寒假前要召開本部門教職工會議,強調寒假期間不得參與違法違規活動,要遵紀守法。
四、各處(室)、系(部)放寒假前要對內部設備、設施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復查,離校前要確實關好門、窗,斷開電源,確保財產、文件資料安全。
五、中層干部或部門負責人離開漳州市要向分管領導報告,其他人員離開漳州市要向所屬處(室)、系(部)負責人報告。
六、第一學期期末工作時間安排:
(一)1月11日前各處(室)、系(部)完成本部門寒假值班安排,并將紙質稿一式一份經本部門領導簽字后送學院辦公室備案;
(二)本學期期末考試時間到1月11日結束,1月12日學生離校;
(三)1月14日教職工離校,寒假開始。
七、第二學期開學時間安排:
(一)2月12日(正月十六),行政人員、教師報到,請各處(室)、系(部)于當天下午5:00前將行政人員報到情況書面匯總到人事處,教師報到情況書面匯總到教務處。
(二)2月13日學生報到注冊,2月14日學生正式上課。
漳州城市職業學院辦公室
2017年1月4日